【菲律宾新闻网】菲律宾卡卢坎市(Caloocan)一名女子近日向菲律宾媒体投诉称,她因莫名其妙地穿了“短裤”而被警察开了罚单。
在一次采访中,Carmina Myna说她穿着短裤离开家是为了给她的客户送东西。
她补充道:“我最初以为开罚单是因为我没戴好口罩,因为我确实摘了一会儿,但当警察说罚单是关于穿短裤的时候,我惊呆了。我甚至问他,禁止穿短裤?然后这里几乎所有人都穿短裤。难道警察连老人都不放过?”
卡八哥说,警察最后只给了口头警告,还说下次看到她穿短裤,就开罚单。
市长奥斯卡马拉皮坦已经下令对此事进行调查。
根据加洛甘市2007年通过的一项城市法律,市政府要求人们在公共场所穿着得体,其中特别指出,市场上的商贩不得袒胸露背,也不得穿短裤、背心或无袖上衣和拖鞋。
对此,菲律宾国立大学法学教授、律师冰雪睿达罗伊-莫拉莱斯表示,这部法律存在很多漏洞,其中之一就是没有规定居民所谓“着装得体”的合理范围。这个条件可以用来质疑这个规定的合法性。